目前地产广告中,往往会在其中对小区的绿化、学校、游泳池、车位、超市等配套设施进行表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而当交房时,若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时间延后等情况,买房人的合法权益就失去了一个法律保证。因此,广告中包括楼书、沙盘上表述的产品内容,应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签订补充协议。
五证是否齐全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因此,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前,应落实其是否五证齐全。
仔细核对合同条款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或许就会为日后埋下隐患。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严谨核对合同中每条条款。唯有此,才有可能较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签
购房者在买房签订购房合同前,要注意以下事项:1、明确商品房的产权人也就是购房合同的主体,一般都是开发商,若是中介,应出具授权责任书。2、审查房地产公司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否齐全。3、确保房产安全,非抵押用房、非销售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