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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

2024-07-16 来源:好走旅游网

1、民事案件分非诉讼代理、诉讼代理,非诉讼案件包括仲裁代理、行政复议、和解和调解,在不服裁定决定或打不成协议的情况下应发一审、二审甚至再审,每一种情形下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均可以给予法律援助。

2、经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同意予以援助的案件,由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受理部填写《律援助案件法指派函》,指派律师事务所承办。

3、律师事务所收到《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函》后,落实具体承办律师,并将承办律师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反馈至法律援助中心。

4、受援人持《法律援助通知书》,三日内到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有关法律援助代理手续。

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要先行,队伍是关键。用法治政府来推动社会法治化,这需要广大公职人员具有整体法治素养,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纪执法从业人员。要用法治思维方式产生的公务言行孜孜引导群众,严谨地对待处置利益诉求个体或群体,不让他们产生任何与政策法规相左的歧意,引导他们搜索寻找与政策法规相符的理由和条件;对符合条件要及时办理兑现,坚决防止“不闹不解决”的被动行为,防止无理取闹不良发酵。以有效的法治行为告诫民众,所有矛盾纠纷和正当诉求都有正当渠道;时刻注重引导民众按照法治思维方式和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认识社会问题、解决利益诉求,从而达到民众对法律的敬畏。

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

1、刑事案件中存在侦查、审查起诉、公诉三个阶段,诉讼阶段又分一审、二审两个审判级别,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从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即可委托辩护人参与诉讼,被害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2、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人民法院的《指定律师函》后,由法律援助受理部落实承办律师事务所。填写《受理指定辩护案件函》交付人民法院,并将《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函》及有关材料发送到承办律师事务所。

3、律师事务所收到《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函》后,及时落实承办律师,并将承办律师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告知法律援助中心。

4、法律援助中心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律师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及时通知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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