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办或是买卖等行为属于干涉婚姻自由。包办婚姻指的是父母亲没有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强行逼迫其结婚或者是离婚。买卖婚姻指的是通过索要大量的钱财,用非法手段强迫当事人结婚的行为。在一些比较落后的农村,买卖婚姻的现象并不少见,甚至有些人为了钱财,拐卖妇女。除此之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还有很多。比如: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子女干涉父母二婚、干涉离婚等等。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2、干涉婚姻自由行为严重者,将会被判刑,受到刑法的处罚。通过用暴力的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者,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用暴力干涉婚姻,并且还导致被害人死亡者,判处两年到七年范围内的有期徒刑。为了索要大量的钱财,拐卖妇女者,判处五年到十年范围内的有期徒刑,还要赔偿罚金,罚金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新的《民法典》彩礼的规定有哪些
因此,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