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刑法》分则条文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主体主要是父母、兄弟姐妹等,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居多: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就是为了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犯罪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和人身权利:犯罪客观方面必须有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直接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是本罪构成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