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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当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2024-07-11 来源:好走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借款人需要满足的五个条件,包括常住户口、购房合同、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信用良好等。同时,还列举了借款人需要避免的七种情况,包括有其他较大债务、月支出高于家庭月收入50%等。最后,总结了借款人需要满足的法律和法规规定和其他条件。

法律分析

借款人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 在本市具有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经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照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3. 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并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在我市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因单位原因中断缴交已补缴的,且连续中断缴交未超过3个月、累计中断缴交未超过5个月,申请贷款时前3个月按月足额缴交;

5. 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

(六)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七)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申请贷款时,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40周岁;

4. 申请贷款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5. 申请贷款时,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 申请贷款时,具有还款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因此,要申请厦门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上条件。然而,具体是否符合贷款申请条件,还需向厦门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由其进行审核。

结语

借款人需要满足以上五个条件,才能在本市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其中,需要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交纳首期购房款;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信用良好,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还需要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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