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实务》考试大纲
一、考试的目标和性质
通过《经济法实务》这门课程的学习,全面了解作为一名职业经理人员所必须具备的经济法律知识,重点掌握作为一名职业经理在日常工作中所经常接触到的经济法原理与条文。在处理企业日常经济事务中,能灵活运用所学的经济法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能有效地与企业法律顾问进行沟通。本考试的目标就是要全面检验学员是否达到以上要求;作为对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实务考试,不同于法律专业考试,主要是考核学员的法律概念、法律意识,重点是对有关法律原理和重要条文的掌握,并灵活分析工作中所遇到的基本经济法律问题。
二、考试所包含知识范围
第一章 合伙企业法
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合伙企业与其他经济法律主体的异同点。
熟悉:合伙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合伙企业的财产。
了解:合伙企业的内外事务。
第二章 公司法(含企业法、外资企业法)
掌握:企业法人的概念和特征,企业法人设立的一般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及其法人治理结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注册资本的基本原则,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的合并、分立及解散,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公司化改组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熟悉: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财产权、外商投资企业法。
了解:企业法人设立的一般程序和法律效力,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三章 破产法
掌握:破产的概念、程序及破产制度,和解与整顿的概念,破产宣告,破产取回权、否认权、别除权、抵销权,破产债权。
熟悉: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召集、职权和决议,清算组的组成和职责,破产财产,破产费用,破产分配。
了解:和解与整顿的程序,妨害公平清偿的法律责任和破产责任。
第四章 合同法总论
掌握:合同的概念和在法理上的分类,合同订立应遵循的原则、主要条款,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履行的含义、原则和一般程序,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的基本条件,违反合同责任的基本形式。
熟悉: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和一般含义、法律后果和应注意的问题,合同的无效和撤销,违反合同责任的含义和条件。
第五章 合同法分论
掌握:财产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应遵守的原则和成立形式。
熟悉: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企业租赁经营合同、涉外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订立时应注意的问题和违约责任。
了解: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企业租赁经营合同、涉外经济合同的概念。
第六章 担保法
掌握:担保的概念和5种方式,反担保和担保合同的概念,保证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共同保证,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保证责任,抵押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抵押的效力,质押的概念,留置的概念、特征和成立条件,定金的概念和种类,定金的执行,定金与预付款、违约金的区别。
熟悉:关于担保人的法律规定,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抵押权的实现,最高抵押额,留置权的效力,定金数额的限制。
了解:动产质押,权利质押,定金合同的订立。
第七章 商标法
掌握:商标权的法律特征,商标注册原则,商标的转让与许可使用。
熟悉:商标的概念、分类和价值,商标的国际注册,商标的保护。
了解:商标注册程序,商标的选择。
第八章 专利法
掌握:专利的概念、特征、客体,专利的主体,专利的实施许可。
熟悉:专利与技术秘密,专利的国际申请,技术合同的有关规定,专利的保护。
了解:专利的申请和授予条件。
第九章 保险法
掌握:保险的概念、作用和分类,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代位求偿权,重复保险。
熟悉: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保险人、投保人的义务,索赔程序,理赔程序,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了解:保险业管理,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合同的生效。
第十章 房地产法
掌握:房地产概念,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房地产权属登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法律禁止转让的房地产,房地产抵押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熟悉:房地产立法,房地产交易概念,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含义、程序、出让合同与审批。
了解:物业管理。
第十一章 金融法
掌握:票据的概念与种类,票据权利的概念、种类和内容,汇票的概念、特征、主票据行为和从票据行为,本票和支票的概念,证券的概念和种类,股票发行的条件,证券上市的条件,贷款程序。
熟悉:票据行为,本票和支票的特征,证券市场,公司债券的发行,证券交易制度,证券市场信息批露制度,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
了解:我国票据立法的情况,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证券欺诈行为,贷款概念、主体,贷款管理责任制,贷款债权保全与清偿,对不良贷款的监督,借贷双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竞争法律制度
掌握:竞争法的概念、特征和调整的社会关系,竞争法调整的三类行为,不正当竞争的概念、构成和种类,限制竞争的概念和种类,倾销与反倾销。
熟悉:垄断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了解:竞争法的功能,产品质量问题,竞争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涉外经济法
掌握:我国对进出口的管理原则,许可证管理,进出口配额管理,《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所规定的术语含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成立条件、基本内容、订立的一般程序与必经程序,违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补救措施。
熟悉:对外贸易的种类,外贸经营权的授予,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国际货物运输,国际技术转让的概念、内容、方式和特点,国际许可合同,技术咨询与技术协助,我国关于技术引进的规定。
了解:外贸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第十四章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
掌握:仲裁的概念,新仲裁制度的特点,合同仲裁的基本原则,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仲裁与诉讼的区别,诉讼管辖,诉讼时效。
熟悉:仲裁裁决的撤销和执行,涉外经济合同的仲裁,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
了解:主要诉讼程序,先予执行与支付令的区别。
三、能力要求与样题
经济法实务考试重点考核学员对以上知识点的掌握、熟悉与了解程度。其中“掌握”要求学员不但熟知其内容,而且能够联系实际工作列举出例子并进行分析,应用于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熟悉”要求学员对其中的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当在实践中遇到相应问题的时候,知道这一问题的归属,并能查阅有关资料予以解决;“了解”要求学员对所包含的内容明确其归属,能够判明它的大致属性,具备与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沟通合作的基本知识。
样题
《经济法实务》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目的括号内。
1、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都必须以一定的( )为依据。
A.主观与客观情况
B.主体的主动要求
C.国家的法律规定
D.法律事实
2、企业经营性亏损严重的,可以自行申请停产整顿;政府主管部门也可以责令其停产整顿。停产整顿的其限一般不超过( )。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六个月
3、在有限责任公司中,( )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A.三分之一以上 B.二分之一以上
C.四分之一以上 D.二名以上
二、多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或五个选项中有一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1、外资企业的投资形式包括( )。
A.可自由兑换的外币 B.机器设备
C.工业产权 D.专有技术
E.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但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A.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报经审批,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B.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C.股东共同制定公同章程
D.股东出资达到未能定资本最低限额
E.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 )可以申请企业破产。
A.债权人 B.债务人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C.企业主管部门 D.人民法院
E.企业的登记部门
三、是非判断题
根据题目叙述,判断其正误,正确的在题后的括号里打勾号,错误的在题后的括号里打叉号。
1、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2、监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机关。( )
3、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可以根据需要另立会计帐册。( )
四、简答题
1、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2、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
五、分析问答题
1998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1997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199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货款未予清偿。1999年6月,银行货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货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