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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SDH传输样本合同

2024-07-16 来源:好走旅游网



南华县信用合作联社与 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南华支公司 之光纤线路出租合同



1

光纤线路出租合同

签署合同的双方为: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传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出租方: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南华支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传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和乙方可各自称为“一方”或共同称为“双方”。

鉴于:
一、甲方向乙方租用南华县信用合作联社机房到南华县民族中学



门口ATM柜员机的光纤线路,用于传输数据。(使用要求的详细描

述见附件一)

二、乙方拥有光纤线路资源,详细情况参见技术附件二,并有权

出租该线路资源。

2

甲乙双方在真实、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甲方愿意

双方向乙方租用其所拥有的光纤线路。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共同遵守。一、定义

否则应有下面所赋予它们的涵除非上下文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中,

义:“线路租费”意指甲方租用乙方光纤线路所应付的使用费和在本

意指本“技术附件”同中提及的应为租用电路的其它付款的合计数

额。)用户使用光纤1合同的附件(附件一、二),其中包含如下的内

容:2)租用光纤线路技术规格和技术参数介绍及描述。线路的要求

描述;二、租用标的物及其范围

本合同租用的标的物为光纤线路,具体指乙方提供给甲方所需要的

光纤线路。范围:

(一)

(二)甲方确认并保证其使用从乙方租用的光纤线路,所开展的



全部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三)如果甲方由于业务扩展,需要进行网络扩容时,乙方应给予
积极配合。其扩容部分的租费单价,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执行。

(四)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退租光纤线路,应承担乙方新建设该条光纤线路的全部建设工程费用和相关支出,若该费用不足以弥补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甲方还应赔偿或补足乙方的损失金额。

三、租用时间、租期
(一)租用时间: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租期为壹 年,自 2015年 月 日起至 2016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于 年 月 日之前, 电路调通之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中所指电路的调通工作,
日起
3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单》之日即为电路开通时间;如甲方在电路调通后3日内不进行验收,则以电路调通之日做为电路开通时间。

(三)如因甲方设备或甲方其它原因影响电路调通,则自乙方线路终



端进入甲方指定地点3日起至第7日即为电路开通时间。

(四)电路租费计费起始日:以光纤线路开通起始日为计费起始日。

四、租费
(一)光纤线路租费由甲方承担,并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期支付给乙方。

(二)光纤线路租费如下表:

初装年租租费单月租距类光纤线路起序 )/2/km/km)(元(元) 月(元) (元)

(信用社机房至民族 4500

375

0

机房中学ATM

合计(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正

五、付款方式
(一)双方采取按年支付:一年一付的结算方式,先付费后使用。日内一次性支付,以后年度租费于15首年度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该年度租期起始日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二)甲方通过下列方式向乙方付款: 乙方开户行:农行南华县支行开户人姓名: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南华支公司支出专户



109501040009604开户人账号:

六、扩容和调整乙方应给予如果甲方由于业务扩展,(一)需要进行网络扩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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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其扩容部分的租费单价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执行。

甲方因网络扩容需要增加或调整租用的光纤线路时,应提前7书面向乙方提出光纤线路增加或调整计划。该计划中应包括扩容及调整计划的具体内容、实施时间、扩容规模、技术指标等。

(二)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上述计划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可在答复中对甲方的计划提出调整建议和租费的相应调整,甲方据此对自己的网络扩容及增加光纤线路计划进行修订,甲方按附件四填写《光纤线路新增及变更通知单》并加盖公章,作为双方建设和计费的依据。

七、光纤线路质量保障

(一)光纤线路质量故障指:因乙方提供的光纤、设备及其他设施质量问题或故障所导致的光纤传输障碍、不能实现本合同约定光纤使用目的。

因甲方原因、第三人原因(包括施工挖断光纤线路等)及不可抗力等



因素所致的线路故障,不属质量故障,不按照本条约定扣减租费,但乙方应进行修复。其中,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线路故障,应由甲方承担全部修复费用。

(二)乙方有专门部门受理甲方的书面故障申告,乙方发现故障或接到甲方的故障申告后,应立即组织修复,甲方应派人予以协助。乙方应保证在12小时修复时限内修复发生故障的光纤线路。

(三)光纤线路故障时间指: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时起开始计时,至通信恢复正常时止。在乙方对光纤线路抢修的过程中,因甲方不能及时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能及时进入甲方机房等情况)而造成的延误,应按延误时间顺延乙方故障修复时限。

(四)租期内,因本条第(一)款定义的光纤线路质量故障,超过5

承诺修复时限的传输中断,乙方从甲方应支付的租费中相应扣减。

(五)线路故障租费扣减办法:若当月单条光纤线路超过光纤线路修复时限的连续中断超过24小时,则扣除该条光纤线路当月租费的5%;若当月单条光纤线路超过光纤线路修复时限的连续中断超过36

时,则扣除该条光纤线路当月租费的10%;当月单条光纤线路超过光 纤线路修复时限的中断累计三次以上(不限时间长短),则扣除相应该条光纤线路当月租费的10%;如因第三方原因(包括施工



挖断光纤线 路等)造成线路故障并中断,不得扣减租费。

(六)乙方由于割接或调测等原因需中断光纤线路,应提前3

书面通知甲方,并安排相应措施尽量保证甲方租用光纤线路

的畅通。乙方割接或调测时间尽量安排在0:00--06:00间进行,所引

起的中断时间不计入光纤线路故障时间。

八、光纤线路故障处理程序

(一)“故障”:指用户在租用光纤线路过程中,乙方拥有的光

纤线路所发生的中断。

(二)填写“故障申报单”:甲方发现故障,向乙方填写发出“故

障申报单”(详见附件四),要求处理、排除故障(可采用传真形式)。

(三)反馈“故障处理通知单”:乙方在处理完甲方申报的线路

故障后,向甲方反馈“故障处理通知单”,通报故障处理结果并通知

可以正常使用,该通知单需要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可采用传真形式,

签字盖章后双方留存备案)。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光纤线路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使

用。

2、甲方保证连接到租用光纤线路上的有关通信设施设备均符合



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6

甲方独立承担。

3、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足额支付光纤线路租用费。

4、甲方向乙方提供光纤线路开通的通达方向、速率、数量、技术要求、要求开通时间、终端起止接入地点、用途、租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5、甲方派专人负责做好入网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入网前的组织、协调工作;
2)接入设备及机房内安装场地、配套设施(如电源、照明、供水等)的准备;
3)相关部门人员配合乙方的进网调测工作;
4)配合乙方办理入网手续。

6、甲、乙双方以接入设备为维护界面,甲方负责本端设备的购置与联网后的日常维护工作,在乙方人员对其租用的光纤线路按照有关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时,甲方给予协助和配合。

7、甲方使用接入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行政



规章制度。甲方保证其使用从乙方租用的光纤线路,所开展的全部业

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不得利用租赁光纤开展任何违法、

违规业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8、甲方不利用提供的网络资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

密等违法犯罪行为。

9、甲方不利用网络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宣传封建迷信、淫秽黄

色等信息;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煽动民族仇恨、

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组织邪教活动、联络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10、甲方不利用网络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

其他用户数据资料,不得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7

11、甲方不利用网络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12、甲方有义务对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进行宣传教育,

依法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制止利用网络进行的各种违法活动。

13、甲方发现接入的网络有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时,要及

时采取措施,停止传输有害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

14、甲方有义务协同乙方配合管理,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

信息。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保证之处,甲方自愿承担所有责任和



损失并接受乙方及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理。

15、甲方有义务对光缆等设施设备进行保护,若因甲方或第三方人为因素导致损坏或光纤线路中断,由此产生的维修维护费均由甲方独立承担。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乙方的集团客户,乙方保证提供端到端的综合性服务,保证甲方在业务受理、光纤线路开通和故障修复等方面给予最优先和最优质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的咨询、组网建议等服务。

3、乙方负责所提供光纤线路全程连接、调通,测试,并保证光纤线路质量达到国家及云南省的相关的要求。

4、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光纤线路的维护,确保7×24小时光纤线路的畅通。

5、乙方负责提供光纤线路两端接入所需的光缆建设,并负责光缆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

6、乙方有权在合同终止、解除后收回所建网络中属于乙方产权的全部光缆。

十、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为违约。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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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则应在3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3

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条款解决。

(二)甲方未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金的,视为甲方违约,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逾期未付金额的1%计算违约金,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

(三)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退租光纤线路,应承担乙方新建设该条光纤线路的全部建设工程费用和相关支出,若该费用不足以弥补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甲方还应赔偿或补足乙方的损失金额。

(四)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约定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已支付租费不予退还,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或补足乙方的损失。

(五)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能弥补守约方的全部损失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额赔偿。



(六)本条款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中所提到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损失、全部损失”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利益损失、甲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

(四)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退租光纤线路,应承担乙方新建设该条光纤线路的全部建设工程费用和相关支出,若该费用不足以弥补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甲方还应赔偿或补足乙方的损失金额。

十一、不可抗力及其他影响

(一)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此等事件包括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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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

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在一方迟延履行后才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及其对合同履行影响状况的有效书面证明。



(四)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政府行为(例如:政府规划拆迁等)致

使合同不能履行的,本合同自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甲乙

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能完全履行的,不受影响的部分继续履行。

十二、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壹 年,自 2015年 月 日起至

2016

年 月 日止。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并对本合同无

异议,则本合同按一年为一个周期自动顺延。如双方认为合同条款

需要修改,届时双方另签合同,未另行签订合同的,则按本合同约定

继续履行。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

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十三、通知

(一)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

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全球邮政特快专递(EMS

或双方一致同意的快递公司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

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送达;



2、以挂号信件发的通知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第10日视为
送达;
3、以全球邮政特快专递(EMS)或双方一致同意的快递公司的快
递服务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日(以单据为凭)后第10日视为送达;01

4、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后第1个工作日视为
送达。

十四、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若双方发生争执,甲乙双方首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 ;若协商不成的,则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式解决
十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方有权(二)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书面通知相对方可以变更或解除解除本合同;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



同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一方在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理由并附有取

得的相关书面证明后,可以采取延期或部分履行等变更措施。

(三)一方由于相对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本合同约

定义务并够成根本性违约,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单

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四)甲方擅自将租用的电路转租、分租或进行非法活动,甲方

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五)本合同发生变更或解除,除本合同有约定外,不影响守约

方向违约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五)本合同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条款以及结算和清算的条款,不

因本合同的解除而失去效力。

(六)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致使甲乙任何一方无法继续

履行本合同的,无法继续履行的一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不承担违

约责任。

十六、附则

(一)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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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应不



受影响。

(二)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并且也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本合同的或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甲、乙方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承担保密义务。

(三)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和附
件为其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签字认可的往来文件、传真、单证,作为本合同履行依
据。

(五)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用户租用电路的需求描述
附件二:出租电路的技术规格
附件三:甲方分支机构名单附件四:光纤线路新增及变更通知单
附件五:故障申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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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南华农村信用联合社 乙方: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南华支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农行南华县支行

账号: 账号:109501040009604

签订地点:中国·云南·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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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使用说明

一、第1页(封面)最上面的下划横线处请明确合同相对方的完整名称。

二、第1页(封面)、第2页、第14(签字页)页中的乙方名称请选择其中一个(集团公司或分公司),不可同时共用,并将中间的“/”删除。



三、第2页中的乙方“法定代表人”和合同第14页(签字页)乙方“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若为分公司签署本合同,应把第2页中的“法

定代表人”改为“负责人”,第14(签字页)页中乙方的“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改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四、合同中的空白处和下划线处请根据实际明确清楚(必须为打印字),

并在打印时删除所有的下划线。

五、合同中的红色部分为可调整内容。合同签订稿请将红字部分和黄

字部分调整为黑色。

六、第五条付款方式的约定仅为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明确。

七、合同附件及内容请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41

附件一:用户租用光纤线路的需求描述

1.光纤线路用途

用于建立甲方到相关局点线路的接入。

2.光纤线路基本参数



接口标准:FC/upcSC/upc;LC/upc 接口接口位置:用户机房接入尾纤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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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出租光纤线路的技术规格
1.光纤线路基本参数
接口标准:FC/upcSC/upc;LC/upc 接口接口位置:用户机房接入尾纤架
2.光纤线路指标参数
参照标准

GB50312-2007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GB/T9771.3-2000 通信用单模光纤系列第3部分波长段扩展的非色散位移单

模光纤特性》

指标参数:

种类工作波长(nm)衰减系数(dB/km

0.36单模室外光纤1310

0.26



单模室外光纤1550

0.75dB

连接器件衰减(每个)

光纤线路的插入损耗值满足下述公式计算光纤线路损耗=转接器损耗光纤损

+×光纤长度光纤损耗系数(光纤损耗=dB/km(km)

连接器件损耗=连接器件损耗/×连接器件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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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甲方分支机构名单

接入端名光缆芯接口类备注 接入端地址 数 称 型



71

附件四 光纤线路新增及变更通知单

光纤线路新增及变更通知单

实施名称:

2、迁改 □ 实施类型:(确认■) 1、新增 □ 3、撤销 □

受理日实施单编实施通知时实施完成时

联系电客户联系

受理联系电受理联系

光路带宽要求实施涉及区域

业务需求描述

接入方式及接口求



甲端详细地

甲端接口要求

联系电话甲端联系人

乙端详细地

81

乙端接口要求:联系电话乙端联系人:

备注

单位名称:



(签章)

日期: 年

19

附件五故障申报单

故障申报单 客户名称 申报人姓名 联系电话 通知时间发生时间

故障历恢复时

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填

处理意审处理

20



12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