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抚养两个孩子的标准是根据孩子的年龄和最有利于他们的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判决抚养权,八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意愿也会被尊重。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收集证据来证明自己提供更有利的生活环境,以及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随时变更,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的方式进行变更,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法律分析
一、离婚案件中判定2个孩子的抚养权标准是什么
离婚后,有两个小孩的,法院会参考以下标准来确定如何分配小孩的抚养权: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是以母亲抚养为原则的。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其中的最有利原则包括:抚养方无吸毒,赌博,虐待,遗弃等恶习,抚养方经济状况,有无传染性疾病等。
3.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充分考虑子女自己的意愿来确定抚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如何收集证据获取子女抚养权
收集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的方法:
1.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给孩子提供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2.收集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证明孩子更换抚养权不利于孩子成长;
3.收集医院的病例等证据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生育。
三、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而且是随时可以变更。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协商变更,另一种是起诉变更。协商变更指的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结语
通过以上标准,离婚案件中判定孩子的抚养权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年龄、抚养方的恶习、经济状况和子女意愿等。父母离婚并不消除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离婚后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要收集证据获取子女抚养权,可证明自己提供更有利的生活环境、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生活以及无法生育等。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随时变更,可通过协商或起诉来变更,具体情形包括严重疾病、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行为、子女愿望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