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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2024-07-06 来源:好走旅游网

无效。违法建筑物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在违法建筑物范围认定上,确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为违法建筑。

此外,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因其标的物具有违法性,该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如被行政部门确定为违章建筑的或所建造的房屋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等。

大家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过程中,往往是出租人将草拟好的租赁合同直接带到租赁房屋内让承租人签字,然后办理房屋交接。这种做法从表面程序上看,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很多承租人忽略了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房东是否是租赁房屋真正的所有权人,该房屋是否具有合法的证件等,这些因素能够直接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因此,为了避免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建议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让出租人出示其房屋产权登记证明书,以证明房屋的合法性以及出租人身份的真实性。

一、违章建筑的诉讼应当注意什么

1、限期拆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其通知书中是否存在侵犯您企业权利的行为措施。比如讲,你必须在什么时间内拆除,如若不拆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也就是讲要侵犯你企业的实体权利了。这样才可能构成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才能提起复议、诉讼。如若当中仅仅是行政机关的事实陈述,没有处罚行为。那就不具有执行力,也就不存在诉讼、复议的情况。

2、做出的主体和程序?

要看是哪个机关作出的。是否符合我国城乡规划法以及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您所占有的土地是国有土地的,限期拆除通知书的作出机关应该是区、县国土局或规划局。如果是集体土地那就是乡、镇人民政府;其行政行为的作出是否经过现场勘查,以及调查举证等程序事宜。

3、权利救济是否告知?

在通知书中是否告知被处罚企业有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因为我国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如果没有告知被处罚人救济的权利,那他的诉讼时效就是2年,如果告知了那就是复议期限是60天,诉讼期限是3个月。

4、通知书实体内容是否正确?

通知书中所调查列举的事实是否正确、处罚的主体是否正确。处罚的种类是否属于行政处罚法范围之内的、是否经过相关听证程序等等。相关问题。

二、违章建筑上存在哪些相应的权力

1、当事人享有对违章建筑的建筑材料的所有权。

虽然违章建筑不具有合法性,但当事人对其建筑材料还是有所有权的,无论是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还是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其建筑材料还是归当事人所有的。若行政机关对违章建筑决定没收的,此时没收的对象表面上看是建筑物,但所涉及的权利并不是当事人对建筑物的所有权,而是当事人对建筑材料的所有权。当事人对违章建筑虽然不享有所有权,但对违章建筑的建筑材料享有所有权。

2、事人对违章建筑享有事实状态上的占用、使用、收益的权能。

当事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这里的占有只是一种事实状态而非一种法权,虽不享有所有权(本权),但由于其实际的管理与控制,也形成了一种占有,并受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随意侵犯。因占有而派生出来的是对违章建筑的事实上的使用和收益。当然这种使用和收益是受到法律限制的,与合法房产的使用和收益是有区别的,但并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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