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补贴是政府向企业提供财政捐助以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办理高龄补贴需要满足70周岁以上的退休干部身份,并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理。办理前需咨询相关街道办事处是否有该城市的高龄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
一、高龄补贴
高龄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二、办理高龄补贴需要的材料
办理条件:
满70周岁或以上的退休干部
办理方法:
1、携带老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由本人或家属;
2、去户口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进行办理;
3、等待审核,通过后会发放一张有老人名字的存折给老人
办理须知:
办理前请询问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是否该城市有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拓展延伸
高龄补贴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办理高龄补贴需要的材料清单包括:1.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年龄证明: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4.收入证明:申请人的退休证、养老金证明或其他收入证明;5.银行账户信息:申请人的银行卡复印件;6.住房证明:申请人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7.医疗证明:申请人的医保卡复印件或相关医疗证明;8.照片:申请人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9.申请表格:填写完整的高龄补贴申请表格。请注意,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社区办事处以获取最新要求和指导。办理高龄补贴时请确保提供准确、完整的材料,以便顺利申请和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结语
高龄补贴是政府为了增加某种产品的产出或减少进口,或者为了保护本国利益而向企业提供的财政支持。办理高龄补贴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年龄证明、收入证明、银行账户信息、住房证明、医疗证明、照片以及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等材料。请确保提供准确、完整的材料,以便顺利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 第十九条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不参加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但是应当支持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讨论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需要他们参加会议时,他们应当派代表参加,并且遵守居民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和居民公约。
前款所列单位的职工及家属、军人及随军家属,参加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其家属聚居区可以单独成立家属委员会,承担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和本单位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家属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家属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办公用房,由所属单位解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五条 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符合第四条(一)项或(二)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 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符合第四条第(三)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离休和退休的干部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应当与在职去世的干部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