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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

2024-06-26 来源:好走旅游网

山东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为扩展山东________地区的工程业务,在________市成立分公司(以下均称分公司)。共同达成以下条款订立协议。

一、合作经营区域:山东省________地区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

二、经营项目的范围:甲方资质证书所许可的资格范围。

三、合作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合作模式:

1、在成立分公司,开展地区的市场经营地区。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的领导及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的工商注册、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分公司应在甲方监管、指导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各项职能。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的业务应先经得总公司的同意后并无条件的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的负责人有建安分公司指派,负责协调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管。

五、项目的经营与管理

1、分公司独立开展的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的管理工作(而大型项目由甲方济宁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地区应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甲方对乙方承接的工程要及时进行评估分标论证,不得在临近投标在进行论证,以免贻误投标时间。

2、甲方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并保证真实有效。

3、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有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甲方编制时甲方应给与配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按情况协商解决。

4、一般项目有分公司独立实施和管理,重要项目如需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由分公司承担其费用每月共计壹万伍仟元整,人员住宿由分公司负责租赁整套房屋。甲方要派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乙方所承接的工程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帮助指导督促,如应业主要求有必要时,甲方人员参加乙方负责的工程竣工验收。

5、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质量达标、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活动周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及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到现场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六、财务管理: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主要指标。在合作期限内按工程总造价的1.5%收取。

2、按照济宁市场需求为乙方在开立甲方一般转账账户,以便缴纳地方______、收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的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到招标业主或招标中心指定的账户,业主或招标中心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

3、甲方应办理乙方要求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件,税收外经证”,除印花税外,按照国家规定的甲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税收费用。如果项目业主要求在工程所在地开具完税证件,则全部税收由乙方缴纳项目所在地税务局,甲方在项目完工时验收乙方完税证。

4、乙方承接的工程在济宁如产生债权与债务应有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

七、违约处理;

1、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乙方信誉,例如: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造成工程投标度标;投标资料不能及时更换到位,投标文件变更不能加盖公章,因拖延时间耽误不能开标等问题;甲方如需以济宁分公司名义承接工程,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账,保函及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件不能及时开出,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因乙方以公司名义承接的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安全事故,违反法律、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按标准缴纳管理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其他: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内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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