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服务客户的原则,乙方向甲方订购电子消费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一批电子消费卡 张,每张原价金额 元,共计: 元整;享受优惠每张赠送 元,实际每张金额 元;
二、电子消费卡可在本司所有直营店消费,面包/蛋糕/酥饼/月饼/年货/自制饮料均可购买。
三、此卡因在合作协议时已经享受优惠,所以此卡在门店消费不享受双重优惠。
四、结算、付款方式:甲方凭乙方客户签字单, 结算,不得无故拖延;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暂时终止本合同履行,所导致后果由乙方承担。
账号:
开户行:
户名:; 户名:;
五、其他约定
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疑问,由甲方客户服务中心(4008899000)和乙方人员 (电话 )负责洽商处理。
2、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约定情形之外,任一方不得擅自中止或解除合同,否则应赔偿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前10日内,双方应协商续订合同。
七、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