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本着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十二台静电除焦器一事达成如下合同。
一、合同标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12台静电除焦器,其中包括:主体的制作安装、直爬梯、平台制作,进出口法兰、电器供电部分(仅包括配电箱以内部分)以及防爆绝缘器部分的制作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制作安装地点为甲方所在地项目现场。
二、合同价款:每台除焦器包工包料人民币______圆整,共壹拾贰台,合同总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__圆整(¥______,00)
三、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___,为进场前期预付款(含外筒体钢板材料费用)。由甲方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人现金支付完结。
第二次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___,由甲方于钢板材料到场后三日内向乙方指定人现款支付完结。
第三次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15%,即人民币___,由甲方于外筒体制造完成后三日内向乙方指定人现金支付完结。
第四次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12%,即人民币___,由甲方于主体安装完成后三日内向乙方指定人现金支付完结。剩余的3%即人民币___,为产品质量保证金,一年质保期满后,由甲方于五日内向乙方指定人一次性现金清付完结。上述所有款项的支付由甲方直接一次性支付___或其本人指定的其它帐户。
三、双方责任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1、甲方责任:
1.1保证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完成施工前的三通一平和基础交付使用。
1.2以双方确认价格向乙方及时送达合格的筒体钢板材料。
1.3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所需水电供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维护和乙方物品的安全,以确保乙方正常工作的开展。
1.4严格按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项目进度款。
1.5保证乙方项目结束后,乙方自用携带的设备、工具以及剩余材料的顺利撤场。
1.6对因进度款项支付、材料提供、现场协调以及其它方面原因造成的乙方拖期承担责任和乙方损失。
2、乙方责任:
2.1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量;
2.2进入施工现场严格遵守甲方生产作业现场规章制度;
2.3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焦油处理效率达到97%以上。.
四、工程期限
合同执行期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执行期顺延。
五、安全责任
乙方保证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负责任。(排除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事件)
六、其他约定
6.1本合同标的物中不含所有相关土建施工项目,本合同相关价款均为不含税价格。
6.2产品制造所需的外筒体钢板由乙方负责提供送达,据实结算,其价格不得超过当地同等产品的市场优惠价格,并经乙方确认同意。
6.3对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影响,乙方有权随时停工,必要时可单方终止合同执行,甲方因承担因此造成的乙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6.4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异议,双方因友好协商解决,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订立。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个执二份,并至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