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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一审自诉案件用)

2024-06-26 来源:好走旅游网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一审自诉案件用)

刑初字第 号

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辩护人 (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自诉人 以被告人 犯 罪,要求给予刑事处分,同时要求赔偿给他造成的经济损失为由,向本院提起控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 独任审判(或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自诉人 、被告人 及其辩护人 、证人 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自诉人的刑事控告和附带民事请示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陈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 (除写明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其证据之外,还应写明被告人的行为造成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的事实。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事实、情节或证据各持异议的,应当通过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的正确性)。

本院认为, (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构成何种犯罪,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否负民事赔偿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者予以批驳)。依照 (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被告人构成犯罪并应赔偿经济损失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 犯 罪, (写明判处的刑罚或者免予刑事处分);

二、被告人 赔偿 (写明受害人的姓名以及赔偿的金额和支付日期)。”

第二、被告人构成犯罪但不赔偿经济损失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 犯 罪, (写明判处的刑罚或者免予刑事处分);

二、被告人 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免予赔偿经济损失)。”〕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 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 份。

审判员

年 月 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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