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学院
乙方:
一、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课程任课教师。
二、甲方职责
1.甲方按教学计划要求提供给乙方相应的教材、授课课时数。
2.甲方按每标准课时_____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讲课酬金。甲方为进行教学质量监督,暂扣乙方5元每标准课时的课时费,在确定无教学质量方面的问题后,于第二个学期的第一次课时酬金表中计发。
3.甲方按相关规定支付给乙方命题、批改作业、评卷报酬,酬金发放时间与甲方正式员工发放时间相同。
4.甲方因故需停课,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临时停课,非乙方原因而乙方未能接到通知赶来上课,甲方按两节课课酬标准的50%付给乙方工资。
三、乙方工作职责
1.乙方向甲方提供学历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乙方若不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资格,在受聘前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试讲。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教学,如认真备课、讲课,批改作业、阅评试卷等。
3.为保证甲方能正常传达教学管理信息,乙方每周至少主动与各主管系负责人联系一次。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如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否则,每发现一次从乙方当月课时酬金中扣除20元。
5.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至少应提前一天告知相关系部并到教务处办理调、停课手续,事后应补上所缺课程课时。乙方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否则,每发现一次从乙方课时酬金中扣除50元。
6.乙方要求中止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系部,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1.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
2.乙方不认真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3.教学过程中谈论与教学无关的内容且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甲方教务处(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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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