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购买水泥、砂、石子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需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材料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和质量标准
单价包含运输费用,乙方负责送到工地料场。
二、供货期限及数量
供货期限:从进材料到工程主体封顶结束为止。
三、验收和计量方法
按工地料场验收、签收数量为准。
四、结算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无预付款,每月日结帐,根据甲方工地负责人、及相关验收人员签字确认数据为准。
2、付款方式:次月日之前付清上月货款(垫付货款大写:肆拾万元整除外)。
3、封顶完工后
4、如发现乙方存在以次充好,重量缺失等不良情况,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的货款,含垫付货款。
五、其他事项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终止本合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合同期内,如遇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甲、乙两方就供货价格上涨或下调进行协商解决。
六、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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