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排土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企业应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排土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排土场安全生产所需经费。
2、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排土场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包括:排土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排土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排土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排土场安全隐患治理制度;
排土场抢险及险情报告制度;
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
排土场安全技术规程;
排土场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排土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排土场安全评价制度等。
3、企业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对排土场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并报批验收。
4、 设计变更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或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论证,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随意变更排土场设计或研究机构经技术论证后推荐的排土段高等参数。
5、 排土场滚石区应设置醒目的符合GB 14161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6、严禁个人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危险区内从事捡矿石、捡石材和其他活动。
未经设计或技术论证,任何单位不应在排土场内回采低品位矿石和石材。
7、排土场最终境界20m内应排弃大块岩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