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城物业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计划、购买、领用、维护、报废等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JSLY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 综合事务部是公司办公用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及监控各部门办公用品的申购及使用情况,负责办公用品的验收、发放和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财务负责办公用品费用的监控。
第五条 使用部门和个人负责办公用品的日常保养、维护及管理。
第六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用品包括:1.耐用品:第一类:办公家俱,如:各类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台、保险箱及室内非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
第二类:办公设备类,如: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电视机、(数码)照相机、电风扇、空调、取暖器、微波炉、音响器材及相应耗材(机器耗材、复印纸)等。
2. 低值易耗品:第三类:办公文具类,如:铅笔、胶水、单(双)面胶、图钉、回形针、笔记本、信封、便笺、签字笔、白板笔、萤光笔、涂改液、剪刀、钉书钉、复写纸、大头针、纸类印刷品等。
第四类:生活用品,如:面巾纸、肥皂、洗衣粉、茶具等。
第七条 电脑、打印机及其耗材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办公用品的费用控制及申领流程
第八条 办公用品申购实行费用预算制度,各部门本着实事求是,节约经营成本的原则,于每月25日前编制本部门下月度办公用品费用预算报综合事务政部、财务审核、物业经理审批。
每月办公用品的购置应严格按照审批的部门办公用品费用预算编制月度申领计划。
第九条 办公用品统一由综合事务部负责申购,具体流程根据分类区别填写申请。
第十条 办公用品的申领流程:填写"办公用品购置申请表(
一、二类)/办公、生活用品申领计划表(
三、四类)"(各部门,每月25日前)--部门负责人审核-- 综合事务部审核、汇总(综合事务部,每月26日前)--财务审核--物业经理审批--购置领取发放(每月2日后)第三章办公用品的使用、保养、维修和报废
第十一条 各类办公用品应爱惜使用、厉行节约,打印或复印资料时纸张要双面使用;
回形针、大头针应重复使用,不得随意丢弃;
圆珠笔应更换笔芯使用。
第十二条 各类办公用品的保养,主要由各部门自行负责,综合事务部将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十三条 各部门办公用品在日常使用中,发现有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综合事务部安排维修(主指第一、二类办公用品)。
第十四条 价值低于500元的办公用品(主指第一、二类)的报废流程:填写"办公用品报废单"部门负责人审核 专业维修人员鉴定综合事务部复核财务审核 物业经理审批废品公司回收。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 属固定资产范围(价值5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的购置、维护、报废等,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因调动或辞职时,须到综合事务部办理清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