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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检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2024-06-26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三品检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三品”检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标准规范

1、安全职责

1.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 落实《车站安全规范》有关规定。

1.3 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 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 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 对进站旅客行包进行安检。

1.7 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2、安全标准2.1 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 2 熟知站内配置的安检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负责检查安检仪,保持其功能正常工作。

2. 3 正确辨识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禁运品。

2. 4 正确填写《三品检查记录》,并汇总、整理、存档。

2. 5 正确使用安检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2. 6 没收或旅客暂存的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禁运品,按规定处理和保管。

2. 7 熟知应急预案内容,按时应急预案演习,保证预案启动后能迅速就位.2.8 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3、安全考核3.1 对安检仪和消防器械掌握不熟练或者不会操作,扣10分。

3. 2 不能正确辨识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禁运品,扣10分。

3. 3 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 4 安检资料的登记、整理、保存不符合规定,扣20分。

3. 5 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 6 不按规定对旅客行包进行“三品”检查,扣50分。

3. 7 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 8 出现“三品”上车,扣100分。

3. 9 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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