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住址:
根据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出租房屋坐落于____小区苑____幢____室;
1.2甲方出租房屋结构为____室____厅,房屋面积____共平方米;
1.3甲方出租房屋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
1.4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设施清单见附件二,附件一、附件二需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二条房屋用途
2.1乙方租赁上述甲方房屋用于生活居住;
2.2乙方如需改变上述房屋的使用用途,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交付房屋期限
3.1租赁期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房屋情况交付给乙方。
3.3房屋的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到晓星00(嘉兴)有限公司收回房屋钥匙,甲方逾期不到的,视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房屋钥匙及房屋。
第四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4.1上述租赁房屋的租金为人民币____整;(¥____元/月)
4.2租赁期间,除甲乙双方重新约定租金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4.3租金按结算,第一次租金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支付给对方;第二次租金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支付给对方;
4.4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租金时,应提供发票、甲方如不提供发票,乙方有权拒绝支付上述费用。
4.5此房租费包含发票税金。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租赁房屋备案
5.1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间该房屋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该房屋不设有抵押,不存在未结清税赋、费用及与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纠纷;
5.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及当地法规规定,房屋租赁需进行登记备案的,由出租人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
6.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日检查、修缮一次,甲方需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6.2非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3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要求时,甲方应进行维修,甲方如未在约定时间进行维修的,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该项费用可以由乙方直接从房租费中扣除。
6.4乙方不得故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承重结构,需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7.1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需承担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由甲方代付后根据凭证向乙方索取),并由甲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其他与本合同约定租赁房屋有关的、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7.2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租赁合同终止
8.1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双方应当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8.2本合同终止后,如果甲方未收回租赁房屋的,即视为甲方给乙方免费居住;
8.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3.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
8.3.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改变内部承重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8.3.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8.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8.4.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相关内容;
8.4.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6.1、6.2、6.3的约定;
8.5除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约定外,甲方、乙方可按下列约定提前解除本合同:
8.5.1解除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终止;
8.5.2解除方应当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9.2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其他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10.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授权代表(盖章/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