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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报道奖励工作制度

2024-06-26 来源:好走旅游网

通讯报道奖励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场党委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打好对外宣传主动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重树立新典型、新形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秀美的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求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要高扬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大旗,积极反映全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典型经验。单位或个人采写的稿件原则上交由场党委办公室统一采编上报;党务信息或政务信息稿件,须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送;重要党务信息、政务信息或重大新闻事件稿件,必须经主要领导审阅后方可发送。

三、奖励范围

被中央、省、市、县新闻媒体采用的、正面宣传报道我场各个方面工作的新闻报道稿件。

四、奖励对象

在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的全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

五、奖励标准

1、在国家、省、市、县级媒体上发表的通讯报道作品,分别给予每篇1000元、500元、200元、50元的奖励;在内参类发表的,减半奖励。

2、被国家、省、市、县级相关新闻单位评为优秀通讯员的,分别给予____元、1000元、500元、200元的奖励。

3、参加国家、省、市、县级相关新闻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作品,分别给予1000元、700元、400元、200元的奖励。

4、所发稿件具有重大影响的,由党委另行研究,给予重奖。

六、奖励办法

1、稿件被采用的,撰稿人可携带稿件采用通知单或样刊样报,提交到场党委办公室,由场党委办公室审核后填写奖励单,报主要领导核批后办理奖励手续。

2、一篇稿件只按一人给予奖励。

3、同一篇稿件被不同级别新闻媒体采用或转载的,可分别奖励。

4、本奖励办法自年1月1日起执行。

5、场党委原则上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新闻宣传通讯工作会议,对上一年度表现优秀的通讯员和优秀稿件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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