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身份证挂失状态的步骤如下:
1、持居民户口簿到就近派出所户政窗口或户政中心申报挂失;
2、挂失期间,丢失的身份证仍可以正常使用;
3、挂失申报相当于一份“免责声明”;
4、失主的身份证被找回后,派出所会通知本人领回;
5、解挂时需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派出所,通过拍照验证、信息查询、证件核验,并加上指纹核验等流程;
6、领取“居民身份证解除挂失申报回执”后,完成解挂确认;
7、办理临时身份证使用,有效期为3个月,当天上午申领,下午即可领取。
身份证挂失流程的注意事项:
1. 准备有效证件:在解除挂失前,需准备好本人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护照、户口簿等;
2. 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应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3. 提供必要信息:需向工作人员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及挂失时的相关信息;
4. 填写解挂申请: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填写解除挂失的申请表格;
5. 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需等待公安机关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解除挂失状态;
6. 领取身份证:解除挂失后,如果找回了原身份证,可以继续使用;若未找回,需重新申请办理新的身份证。
综上所述,解除身份证挂失的步骤包括申报挂失、继续使用丢失的身份证、找回身份证后领回、持相关证件到派出所进行解挂手续,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使用。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
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