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1:百度一下【东莞社保局】就可以看到带官网字样的链接点击进入。
步骤2:进入东莞社保局的官方网站以后找到下面的【个人网上查询】点击进入。
步骤3:(1)使用WindowsXP以上简体操作系统。(2)浏览器版本为IE7、IE8,并将计算机屏幕分辨率调整为1024×768或以上。(3)为了避免登录或登录后出现的该网站安全证书有问题的提示,建议先下载证书安装包(点击此处下载),安装后关闭浏览器再打开。(4)若使用IE9或以上的浏览器引起点击登录没反应,请启用IE兼容视图后再尝试。
下载证书并且安装。再重复第二步。
步骤4:安装好证书以后,就点击【登录网上个人查询系统】
步骤5:输入你的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最后点击确定。注:如果以2012以前发的社保卡是没有密码的。
步骤6:进入个人查询系统以后,点击右上个的【个人信息查询】
步骤7:个人信息查询系统-个人基本资料查询
步骤8:个人查询系统-个人参保资料查询
步骤9:新社保卡制卡状态卡片激活(正常使用)
一、东莞社保新政策变化
调整前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此次医疗保险待遇调整,对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实行了动态调整机制。
从7月1日起,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每年度内因疾病发生的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东莞市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8倍,每年七月根据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调整。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参保人因疾病发生的住院及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不超过参保期内最高支付限额。
东莞市跨省异地就医实时联网结算系统成功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实时联网结算平台验收,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联网平台,实现了全市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
同时,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莞东华医院、东莞康华医院、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广济医院、东莞仁康医院等6家医院正式接入了国家平台,接下来覆盖面还将扩大到更多医院。
省外参保人到上述6家医院住院时,可凭相关证件,完成联网现场结算报销,无需再回家乡报销。
1、在参保地正常参保缴费,按当地规定可享受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2、在参保地已办理异地安置、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或异地转诊等登记备案手续,并选定我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业务的医院作为跨省异地定点医院;
3、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已鉴权;
4、到选定的我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医院医疗住院;
5、入院时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办理社保入院登记;
6、遵守我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并配合完成医疗保险相关管理工作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和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66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66元)60%(3100元),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300%(20004元)确定。
二、社保异地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1、首先,拿着身份证去原工作地的社保中心打印两份资料。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两份资料妥善保管,是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
2、3个月之内,到新就业地的社保中心,出具上述两份证明,办理社保转移社保接续手续。还要带上身份证。现场填一些纸质材料。
3、一般,医疗保险3个月后即可查询。而养老保险要6个月后才可以查询,具体请询问当地社保办。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业按照规定建立社保关系与缴费后,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向异地这包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