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组织、领导、参加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我国严厉打击黑社会组织,不允许其存在,一旦发现将进行调查,防止其获取经济利益并威胁人民安全。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行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行为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这里的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倡导、发起、策划、安排、建立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处于领导地位,对该组织的活动进行策划、决策、指挥、协调。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为其成员,并参加其活动。
客体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客体是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这里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黑社会组织是对人民的健康,财产和社会的稳定造成一定威胁的组织。针对于这一类组织,我国是严格进行打压,并且不允许其产生。如果黑社会产生一定的规模,国家将会对其进行调查并且查取防止该组织利用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威胁人民群众的安全。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的行为。黑社会组织对人民的健康、财产和社会稳定构成威胁。我国严厉打击黑社会组织,不允许其存在。一旦发现黑社会组织,将会进行调查并采取措施防止其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威胁人民群众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增强国防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20修订):第三章 武装力量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2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的地位和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巩固军政军民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