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受害者应报警保留证据。若婚姻可能存续,可寻求居委会、单位、警察的调解。若婚姻无挽回,可选择协议或诉讼离婚。保留家暴证据有助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分析
1、如果受害方遭遇家暴,首先要报警,以便于保留相关证据。
2、如果婚姻还有存续可能,那么可以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以及人民警察予以劝阻、调解。
3、如果爱情已堕入婚姻坟墓,而婚姻已无再挽回可能,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在保留家暴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拓展延伸
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解决家庭暴力问题是一个紧迫且重要的任务,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来保护受害者的权益。首先,建立一个全面的支持体系,包括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和庇护所等资源,以帮助受害者脱离暴力环境。同时,加强法律法规,严惩施暴者,确保受害者能够安全地离开婚姻关系。教育公众,提高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警觉性,鼓励人们积极干预和举报家庭暴力行为。此外,加强家庭暴力的预防工作,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强调家庭和谐、尊重和平等的重要性,培养正面的家庭关系模式。只有通过综合的努力,我们才能真正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创造一个没有家庭暴力的社会。
结语
保护受害者权益,解决家庭暴力问题是当务之急。建立全面支持体系,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和庇护所等资源,帮助受害者脱离暴力环境。加强法律法规,严惩施暴者,确保受害者安全离婚。教育公众,提高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警觉性,积极干预和举报暴力行为。加强预防工作,培养正面家庭关系模式,创造无暴力社会。共同努力,守护受害者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