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2024-07-03 来源:好走旅游网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有:

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未按约定交付给承租人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照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当负责维修;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

3、出售、转租房屋时,未依法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者承租权的,应当负责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