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地址: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一、 产品霎求:
1、 产品应按本订单约定的时间、方式、地点交付,交付的产品应当符合约定规格、质量、重量、数量和包装。
2、 供方保证,产品不含材料或工艺瑕疵,必须严格按照本订单的规格、质量等要求,以及需方确认或提供的规格、图纸、样品或其它要求进行生产。
3、 产品同时应符合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标准(如有)。
4、 供方应自行生产产品,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产品的生产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二、 验收:
1 .供方应提前一周通知需方验货,需方應认是否需要验货后通知供方发货。
2. 需方在璃认样品期间发现的质量不符点,供方必须负责改正,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供方承担。
3. 供方交货后,在订单有效期内,若需方对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等方面有异议,供方仍对此负责,需方有权
向供方提出索赔。若供方对所供货物提供大于订单有效期限的保质期,则按此保质期计算。
三、 结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电汇
2、 付款期限:款到发货
3、 [供方在需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曰向需方开具与产品品名、数量、金额一致的合法发票。供方迟延提供发票,或者开具发票不符合规定的,需方 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四、 交货方式及风险承担
供方承担风险和运费负责将产品运至交货地点并完成交付,运输方式为[汽运/空运/船运]。
五、 保密
供方对本订单、需方发出的其它书面文件以及供方获知或取得的需方的任何数据、信息、图纸、规格要求均应保密,除非为履行本订单的目的,不得向任 何无关的供方员工或任何第三方透露。
六、 违约责任:
1 .若供方迟延交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按订单总额的1%承担违约金。需方可在与供方结算时从结算金额中扣除,作为违约赔偿。供方交付产品不符合约 定的,从需方发现不符时起至供方完全纠正期间,供方应按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标准承担违约责任。供方按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 方还应赔偿需方的损失。
2. 供方迟延交付产品的超过15天的,需方有权随时终止本订单。需方终止本订单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应支付终止之日前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并赔 偿需方因终止订单而遭受的损失。
3、产品与供方所作保证不符,供方除应承担对需方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对因产品存在缺陷、瑕疵或者優害第三方权益造成的需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 本订单一经生效,则供方先前或者单方发出的书面文件所载任何条款,或者未经需方确认而在本订单上所作的修改,与本订单不一致或者构成对本订 单的额外附加的,则供方的此类条款不具效力。
八、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九、 本订单有效期限:自订单签订日起壹年。订单有效期届满,不影响一、二、五、六等条款的效力。
十、本订单以传真方式签订,本订单应在需方发出后两个工作日内盖章回传,供方逾期回传的,需方有权取消本订
需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