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方:
受聘方:
一、_________培训学校聘请_________籍_________(外文姓名)_________(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为_________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七、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
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30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3)、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4)、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
(5)、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
当事人以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
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案局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同时有效。
聘方(签章)_________ 受聘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