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在北京市签订: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著作权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利共同遵守
第一条软件的名称、版本号、及功能说明
甲方向乙方转让著作权的软件名称、版本号及产品说明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著作权转让
2.1甲方同意将附件一中所列软件的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全部无任何限制地转让给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该软件的全部著作权权利转归乙方所有。
2.2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不再拥有附件一中所列软件的全部著作权权利,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无权向任何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请附件一中所列软件的著作权,不得以软件著作权人的名义对外转让附件一中所列软件的著作权,但乙方同意甲方仍然保留继续使用、销售附件一中所列软件的权利。
第三条转让费及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转让附件一中所列软件全部著作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人民币【 】元整),由乙方按如下方式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 软件样品
4.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充分展示附件一中所列软件,帮助乙方充分了解附件一中所列软件的运行环境、所需硬件支持、可实现的功能等;
4.2 甲方保证向乙方展示的软件是最新版本、可良好运行并符合甲方对该软的产品说明,各软件之间应当能够相互匹配、兼容。
4.3 甲方向乙方展示附件一中所列软件后,如果获得乙方认可的,则甲方所展示的软件将作为样品软件,样品软件将作为乙方最终验收甲方提交的软件是否合格的标准,甲方应允许乙方至少保留一份样品软件(不包括源代码)。
第五条 软件验收
5.1 甲方应于向乙方展示样品软件并获得乙方认可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附件一中所列软件的全部源代码及其他相关文档;
5.2 甲方向乙方最终提供的软件应当与样品软件在各种技术参数、功能、性能上保持一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源代码应当能够直接运行编译,并且各软件的源代码及相关文档应当与其提供的各软件相匹配。
第六条 技术服务
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使用说明,保证使乙方工作人员能够充分使用附件一中所列软件的各项功能。
6.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保证乙方工作人员充分掌握各软件的源代码及相关文档,能够在各软件基础上进行合理的技术研发。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甲方保证合法拥有附件一中所列软件的完整著作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侵犯第三方任何权利或者违反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当负责全部赔偿(包括乙方因此支付的律师费)。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9.1 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
9.2 甲方向乙方展示的软件不满足乙方要求或乙方发现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他
10.1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附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