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标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如下: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厂房类型为混泥土结构。
2、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使用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厂房租赁自20xx年11月6日起,至20xx年11月6日止。租赁期共计5年。
4、甲、乙双方约定,年租金为8500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20xx.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