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金额: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照GB/T11968-20xx要求生产,由供方负责提供产品相关质量技术资料。
三、交货时间、数量、地点:
四、装车、运输、卸车方式和费用承担:
五、结算方式: 如逾期支付的,乙方承担未付总金额的0.3%每日的滞纳金,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产品接收确定人员,产品进场后需方指定由 同志验收数量并签收,电话如果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七、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时间办法:
1.产品交接时,由需方按标准验收为准,不合格产品由供方随车带回。
2.需方在收到产品后,如果发生产品质量有问题,应妥善保管,并在3日内供方提出书面异议。供方在收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与需方协商解决。
八、不可抗力:供需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相应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法》追究违约方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六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六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