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江苏登达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江苏立柱钢结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办公室
合同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对本建设工程的具体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广告牌制作合同工作日(晴天),开工日期定为20xx年12月1日。
四、合同价格
本工程总价(人民币,以下同):(大写) 壹拾叁万贰仟伍佰零叁圆叁角整。 (小写) ¥:132503.30元。
五、
六、付款约定
1、本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全部付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确保所购原材料均系国标规格合格材,进场时提供采购清单和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手续资料,如因乙方原材料质量不达标,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一切责任乙方自负。
2.对因乙方制作的广告牌内在质量缺陷所致的一切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开工,进度缓慢或停工,将处以伍仟元罚款,
4、如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八、安全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派驻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乙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5、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九、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在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