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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万能 篇15

2024-07-16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为了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利用假期的时间到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见习。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见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见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课堂上所学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新体会。抱着这一种心态我来到了桃源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并开始认真思考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如何应用到实践中。

  此次见习的地点是吴江市桃源律师事务所,而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解决相关的业务,换言之,就是律师助理。律师助理顾名思义,就是律师的助手,是为律师开展律师业务活动提供辅助服务的人,其作用就是使律师能从业务活动中的琐事里解脱出来,专心致志地、优质高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

  2、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

  3、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

  4、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5、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而我由于还是在校生也未系统的学完法学教育,当然还不能完全胜任严格意义上的律师助理的所有工作。

  初到律师事务所里,我有幸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作为还没有毕业的在校生而言十分的陌生,况且我还只是个大一学生。到所里见习的刚开始阶段,我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吴永根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见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见习中,我几乎一直跟着吴永根律师。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譬如对材料进行装订等等。

  在见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私下里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当然我空闲时间也没浪费,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看看他们最后是怎么处理双方争议的焦点。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由于没有学过民事诉讼,当然对于现实中的诉讼流程我多少还是有些疑惑。但是在律师的帮助下,我已经消除了当初的疑惑,并且知道了其实做案子也可以有固定的流程的,就像工厂里生产有形的产品一样。在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并且结合自己已学知识和见习时观察到的案件审理的流程,我尝试进行了一些归纳了。

  一个诉讼案件流程,大致的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找到,或者发现当事人。这当中很考验律师的社会人际关系,应用自己已有的人脉迅速找到当事人并进行沟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调解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最好的途径,这样可以节省双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二、达成协议,接受委托,签订代理合同。

  三、尽可能地列出一个全面的,需要当事人准备的材料清单。这很关键,关系到案件的胜败,因为到了法庭上证据是最重要的。

  四、梳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准备起诉状,并附上主要的证据,或者关键的证据。这当中的工作相当的繁琐,对于律师来说也相当的关键,要找到其中的因果联系和重要与否很考验律师的能力。当然也是律师助理职责的内容,我从中学到了很多。

  五、在举证期限内,列出一份大致的,交给法庭用的证据清单。

  六、阅卷,拿到对方提交的证据。或者,申请进行证据交换。根据我的观察,一般都会申请进行证据交换,这样就会有针对性的进行准备。

  七、开庭前,根据自己一方与对方的证据材料,列出法庭质证用的详细的证据清单。

  八、开庭前,准备好至少两轮的辩论意见,尽可能地全面,然后在法庭随时进行调整。

  九、开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休庭后,尽可能快地整理出代理词,在质证提纲与辩论意见的基础上。

  十一、等待法庭的调解或判决。

  十二、判决后,不上诉的,本案直接结束。上诉的,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写出上诉状。交给一审法院,交费,并等待二审的开庭。

  在此期间,准备二审开庭用的法律方案及代理意见。

  十三、等待二审法院的判决。此判决为终审判决,作出后即生效。

  有了这样的一个大致的流程之后,遇到案件就不会手足无措了,当然,这只是最基本的要求,而到的具体的案件处理上就要看律师个人法律素养及驾驭法律能力了。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见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见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律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见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尤其要注重沟通能力的培养。在见习中,律师们对于我及时的和他们进行沟通很满意,我也从中学到了很多。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见习只要有收获了,见习就是成功的。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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