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汇报总结 1
根据工作安排, 现将吉安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周小结及特色亮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本周按照《xx 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结合实际情况, 排查工作、 宣传工作都有序开展。 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坚持逢场天在场镇设立集中宣传点, 坚持到各村(社区) 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 各村(社区) 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向镇反馈排查结果, 到目 前为止, 暂未发现风险隐患点。
二、 特色亮点工作
结合我镇实际, 一是由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牵头定期组织在场镇设点, 通过形式多样, 简单易懂、 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在制作宣传海报时, 考虑到宣传对象主要是老年人, 海报主要采用漫画的方式简单易懂的进行宣传,海报上面的字体相对较大, 看起不费劲, 达到最大的成效。 二是各村(社区) 通过微信、 广播向群众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资料; 确保每个村至少 2 条以上标语, 每个社区至少 4 条以上固定标语, 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 三是各村(社区) , 打好工作组合拳, 通过召开社长会、 农民夜校、 院坝会、 进村入户 走访、 “1+N”干部包联群众工作等,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 确保全面覆盖上下功夫, 家喻户 晓, 人人皆知。 四是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定期不定期到各村(社区) 进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督导, 检查各村(社区) 工作完成情况。
三、 下周工作安排
1. 线索摸排再动员, 组织各村(社区) 再次排查问题线索, 发动群众对辖区养老诈骗线索进行举报, 努力做到排查不遗漏。
2. 宣传发动再给力, 整合资源, 统筹进行, 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 常态坚持。
3. 督导检查再加压, 要求各驻片班子成员督导联系村(社区)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汇报总结 2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兴安盟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 并对全县养老机构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根据民政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职责任务, 突泉县民政局紧紧围绕“三个工作阶段”、“四个主要目标”、“三项关键任务”,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抓排查、 促整改, 全面推进专项行动, 认真履行好民政部门的应尽职责。
对已登记 3 所公办养老院 10 家民办养老院及各乡镇 17 家幸福院开展宣传。 为做好民政系统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将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宣传重点。 线上通过公众号、 视频号、 微信群等宣传媒介, 持续推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知识, 教育引导老年人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发动群众积极转发分享, 扩大宣传覆盖面。 线下通过进养老服务场所张贴宣传横幅 30 条、 发放宣传单 550份、 公益视频观看点击量 569 次; 利用 3 个 LED 屏 24 小时全天滚动播放, 共开展宣传活动 3 次, 出动宣传工作人员 45 人, 以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 实现多形式、 全覆盖、 广受众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我县民政部门在网站上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 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养老服务领域养老诈骗线索, 对养老服务机构中有无收取大额预付费、 预付费涉及人数; 有无以提供“养老服务”、 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等情况, 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利。 截至目前, 我县民政系统未接到任何举报线索。
坚持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作为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工作紧迫感抓紧行动、 主动作为, 不断加强安排部署、 统筹协调、 信息宣传、 统计上报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 预收费管理、 风险预警、 社会监督等制度。 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及时公布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名单、 等级评定、 行政检查、 行政处罚等信息, 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 按照《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 , 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销售“保健”产品等方式诈骗老年人财物, 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机构和人员, 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将专项行动和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 等级评定等工作结合起来,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规范发展。
下一步, 我们将在上级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下, 认真抓好排查整治、 宣传引导和规范管理等相关工作, 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 落细、 落到位, 以扎实工作成效为全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