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xx年中央下达我省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共计71024万元(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1774万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30000万元、海绵城市示范19250万元)。按照《中央下达20xx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提前批补助资金安排建议》要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和海绵城市示范中央已确定补助对象),我省按因素法将21774万元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资金分配至各市(州),重点考虑各市(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并适当向重点地区倾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我省提质增效资金共计21774万元,已全部拨付至各市(州),各市(州)统筹安排到57个项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资金30000万元,下达至德阳、内江、南充3市;海绵城市示范资金19250万元,下达至泸州。我厅印发了相关通知,规范了资金使用范围,并定期收集汇总各地资金拨付情况及项目推进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总体绩效目标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收集率达到70%或三年增长10个百分点;高于70%的,自主制定目标”。
目前,我省地级及以上城市395个生活直排口,50.02km空白区已全部消除,排查发现的10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已录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目前已全部治理竣工。据初步统计,20xx年四川省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总体达到54.3%,较18年末提升14.3个百分点,实现了三年增长10个百分点的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层面: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资金重点用于已建城区管网补短板、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的项目,包括∶劣质管网改造、混错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设施,老旧城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新建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等。各地已针对上述工作以“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在管网清淤、检测,新建污水管、雨水管、污水,改造小区入户等各项工作上全面推进相关工作。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层面:持续开展控源截污,将控源截污作为抓实抓好黑臭水体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和根本性措施,加快水体两岸截污管道建设,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截至目前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10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长度368.8公里)均已完成整治。三个示范城市已完成相应示范任务。
效益指标层面:经济效益上,指标项目建成后,再生水可以回收利用,减少园林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费用。社会效益上,项目建成后,有效减少了沿江截污干管溢流量,有利于保护沱江水环境。增强了再生水利用,实现水资源化利用,满足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生态效益上,项目建成后,增加区域内水动力、水资源,增强污水处理能力,有利于保护地下水资源和改善地面水环境,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可持续影响指标上,项目建成后,有一定的污水处理费收益,可以持续为再生水厂建设提供运营经费,可以节约一定的水资源费,同时,制定了长效管理制度,明确了水体养护职责分工,建立了长期水质监测机制。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省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工作全面实现绩效目标,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同时按照要求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公开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截至目前,未收到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反馈存在资金被截留、挪用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