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百姓对精准扶贫政策的看法
(一)扶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在找准了我们社会发展的短板后,为补齐短板消灭贫穷促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成和全面小康社会建成的有效手段,是全民拍手叫好的大好事。
(二)基层群众反映精准扶贫政策好但在识别过程中,没有明确界限,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测算上没有框定标准,导致在人均纯收入的核算上主观性多于客观性,虽然也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但由村社干部凭主观论断可能性很大。比如外出务工人员工资性收入未通过核实工资条等方式进行准确核算。很多一般农户与建卡贫困户家庭人均年收入并没有多大差距,甚至会出现一般农户比建卡贫困户更加贫穷的情况。导致一般农户觉得被不公平对待,从而导致基层矛盾凸显。
(三)基层群众还反映,在贫困户精准识别过程中只计算家庭收入,对部分家庭的大笔非生活保障性的支出未进行剔除。比如一5口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为5000元,即一家人一年除开正常的生活开支有25000元收入,但其中一人因患病要花去2.5万甚至更多的钱,这种严重影响一家人的经济状况的情况在识别过程中未考虑。这就导致扶贫政策未覆盖类似家庭,从而该部分群众不满。
(四)政策覆盖面过广,让那些家庭有壮劳力而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导致家庭贫困的人进入了贫困户序列,让一句流传坊间的笑谈“要懒懒到底,政府来帮你”几乎成为现实,这不仅让扶贫工作扶错了对象,也让一般农户觉得很委屈,更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导向。
(五)不同帮扶部门、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的帮扶力度相差甚远,引起贫困户之间的相互嫉妒和对帮扶部门的不解。
二、基层扶贫工作现状
(一)基层扶贫工作人员长期在电脑上制作报表,多次调整、核实系统数据,制作各类展板、宣传资料等,绝大多数时间只能在办公室做“资料扶贫”“数据扶贫”,很少有时间实地走访贫困户,不能有针对性地为贫困户当前面临的困难出谋划策导致贫困户帮扶方案被锁死在扶贫信息系统里,不能随贫困户家庭情况改变而更新从而导致贫困户不能按照帮扶方案实现脱贫。
(二)扶贫资金量不断增大,对贫困户的帮扶力度不断加大,部分贫困户以政府为自身发展生产的主体。比如我乡扶贫办就曾为了帮助一户因懒惰致贫的贫困户购买2头生猪仔,并为他购买喂猪用的玉米。又比如部分乡村社干部到户动员贫困户发展生产时,不乏听到“喊我喂猪,跟我买到家来的话,我还是可以喂。”再比如村干部也反映在制定某些项目实施方案前必须召集贫困户开会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部分贫困户则抱怨到“只晓得喊开会,又没看到实质性的东西(意指人民币)”更有甚者言“我们去开会签字,村干部倒是把钱整起去了”。
以上例子足以见得随着精准扶贫力度的加大,扶贫专项资金的大量增加,群众对帮扶的期望值不断上升,部分原本就发展动力不足的贫困户“等、靠、要”观念更加深化,主动作为、自主脱贫意识弱化,出现“赖贫”现象,基层工作难度大。
(三)基层专职扶贫工作人员不足、工作力量不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加之扶贫工作得到了全社会空前的关注,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而专职人员的缺乏、工作力量薄弱,导致工作人员心有余力不足,工作质量无法尽如人意。
三、存在的问题
(一)、脱贫要求固化,贫困户脱贫难。“五个一批”的第一批便是“产业就业发展一批”,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除“低保兜底一批”的贫困户外,均要发展足够数量的种、养殖产业才能通过验收从而获得国家的扶贫资金扶持。然而笔者所在乡,贫困人口1408人,其中外出务工的有763人,占贫困人口的54.27%。这种情况在纯农业乡镇非常普遍。然而壮劳力外出务工,在家的只剩老弱病残,要按照要求发展足够数量的种、养殖项目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导致“脱贫”越来越难。
(二)、插花贫困户脱贫和巩固扶贫成果压力大。经过精准识别、“回头看”和动态管理后,最终锁定贫困户404户,贫困人口1408人(其中未上户的特殊群体贫困人口12人),贫困村分别为:农群村38户,130人;上洛村65户,242人;黄柏村47户,191人。贫困村贫困人口563人,约占全乡贫困人口40%,上级资金和项目大量向贫困村倾斜,而占全乡贫困人口60%的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得到的支持力度明显没那么大。如何破解“脱贫容易,巩固难”这一难题带来压力。
(三)、资金和项目投入力度加大,为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增加了难度,资金安全和项目效益存在一定的风险。
(四)、产业培育难度大,自身造血功能的培育压力大。产业的选取和培育有其客观规律和成长规律,同时产业的培育有时间要求,如何做到产业选取长短结合难度大。
(五)、金融扶贫差异化突显,总体覆盖面较窄。受限额贷款、信誉不足等原因,金融的杠杆作用未充分发挥出来,贷款资金不足和有余问题同时存在,贷款难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
(六)、整个扶贫攻坚工作缺乏从上而下地统筹,存在各干各,各管各的情况。部门与部门之间没能及时协调,甚至同一部门之间在安排任务时也存在缺乏统筹的情况,导致基层工作人员无所适从。政策制定与基层操作之间上下衔接不精准。政策制定以基层上报的数据为依据,而基层上报的数据中部分不具有可操作性。例如:在已脱贫人口中无安全住房人数统计中,基层工作员据实统计,但这当中不乏因懒惰、因嫌补助少无论乡、村、社干部如何做思想工作就是不愿意实施危房改造的。但住建部门危房改造任务的分配是依照基层所报的数据,这样就直接导致任务无法完成。
(七)、扶贫项目先在拟摘帽贫困村实施,扶贫资金未能兼顾暂不摘帽的贫困村,引起群众不满。未实施项目的贫困村,脱贫计划写在纸上、订在墙上,群众反映强烈。在基层走访中经常被问诸如“我们这计划栽板栗,说了那么久怎么还不干哦?”“同样是贫困村,为啥XX村已经搞得那么好了,我们这里动都不动哦?”的问题,这着实让基层工作人员有苦难言。增收、脱贫本应是循序渐进的缓慢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项目工程,虽没有打算摘帽,却也该激发这些贫困村的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动力,促使他们通过不断发展生产实现逐步脱贫。而不是为了保证贫困发生率而没有实施项目前的贫困村贫困户不能脱贫。
(八)、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有盲区。扶贫政策宣传未持续开展,部分外出归来人员对情况不明,政策不清,造成对扶贫攻坚部分工作群众不理解,进一步激化为群众矛盾和上访事件。
四、几点建议
(一)增加专职扶贫工作人员,增强扶贫工作力量。既要保证办公室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又要确保贫困户的实地走访、到户帮扶工作卓有成效。让扶贫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走到贫困户家中为他们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
(二)细化、简化扶贫政策,并通过地方电视台、乡村广播、报纸、知识读本的方式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让老百姓理解扶贫工作是如何开展的,一些帮扶政策是如何实施的,提高老百姓对扶贫相关政策的知晓率。
(三)将扶贫工作系统所有成员进行网格链接,不能让任何领导或者工作人员脱离网格。从上到下至少有一个人对所有扶贫工作,扶贫政策有清晰地认识、对各项工作之间的相互影响有动态、准确地掌握,防止在政策施行过程中本是“牵一发、动全身”的要求只动了“发”,而其他都没有动。
(四)将脱贫措施变活,让贫困户有更多的脱贫渠道。对属于“产业就业发展一批”的贫困人口,如果外出务工不愿回乡发展产业的,凭外出务工有关证明材料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并由就业部门对这部分人建立台账,实行跟踪服务,实时了解他们对技能培训的需求,并提供相应培训。
(五)分年度重点扶持拟摘帽贫困村的同时,为其他贫困村安排小额产业帮扶资金,以奖励的方式分等次给贫困户以项目发展扶持资金,调动非拟摘帽贫困村的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引导他们逐步实现脱贫,消除他们“被遗忘”的疑惑。
(六)建立健全项目进度、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增加扶贫工作的透明度。既要让项目、资金使用通过审计部门的审计,更要让老百姓掌握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让举国瞩目的扶贫工作能充分沐浴阳光,在让老百姓增收脱贫的同时,打消老百姓对资金被占用、挪用的顾虑,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