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x有限公司:
鉴于:
承诺人愿意承担x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北京公司”)所提供的岗位职责,为保证该岗位工作的顺利进行,承诺人向x北京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保密信息:指x北京公司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可视方式向承诺人提供的,以及承诺人利用工作之便利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可视方式所获悉的,x北京公司认为应当予以保密、不欲公开并且适当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的,有关x通信的客户,以及有关x北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x北京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的所有信息及其有关载体。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x北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秘密和合同/协议条款,和/或其中的任何知识产权。
保密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有关x通信客户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信息、客户位置信息、客户通话记录、客户话单信息、客户x和彩信内容、客户订购关系等。以上保密信息分别存储于以下系统中:包括但不限于x通信的BOSS系统、网上营业厅系统、经营分析系统、本地网核心交换网、关口局、信令监测系统、话务网管系统、厂家OMC系统、漫游欢迎x系统、小区x系统、位置服务定位平台、移动定位系统、车行无忧系统、x中心、x网关、数据业务监测系统、垃圾x治理平台、深度运营平台、手机邮箱系统、移动信使系统、移动办公助理系统、综合信息查询平台、农信通系统、校信通系统、彩信中心、彩信冲印站系统、彩信营销平台、彩信信使系统、魔力彩信系统、综合信息查询平台、智能网系统、MISC系统、音乐平台、手机电视系统。
2、有关x北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可能与x通信的客户产生关联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x北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人力资源状况、重大决策与行动计划、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成果、市场策划、招标投标、合同、网络与系统的保密信息及其有关载体,以及承诺人在任职期间编制、使用或持有的与x北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关的任何保密信息及其有关载体。
承诺人完全理解并且同意,承诺人对上述保密信息只有基于岗位级别和职权范围内的有限的使用权,并没有包括所有权、知识产权及解释权等在内的其它任何权利。承诺人承认x北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对于上述保密信息的一切权利和/或利益。承诺人应根据保护x北京公司利益与保护x通信的客户利益的原则,对承载上述保密信息的有关文件、资料和物品予以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泄漏、遗失或任何形式的交易。承诺人除应妥善保存上述保密信息外,还应采取合理之必要保护措施,防止他人从承诺人处获取上述保密信息。承诺人在离开x北京公司时,应向x北京公司归还上述所有文件、资料和物品。无论x北京公司的保密制度有无规定或规定是否明确,承诺人均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妥善保存或保管上述保密信息或其载体,维护x通信的客户以及x北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合法权益。
承诺人完全承认并且同意,x北京公司向承诺人披露本承诺书中保密信息之举不构成x北京公司向承诺人转让、授予任何特许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未经x北京公司书面同意,承诺人不得利用上述保密信息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承诺人完全理解并且同意,仅在本岗位级别和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中使用保密信息,绝不为与上述工作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承诺人完全理解并且同意,承诺人在为x北京公司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第三方的保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任何可能侵犯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如果由于承诺人违反上述保密承诺而导致x北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来自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承诺人应承担x北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果x北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有权向承诺人进行追偿。
承诺人完全理解并且同意,未经x北京公司的事先书面批准,承诺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把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披露、透露或以任何形式交易给第三方。承诺人亦不会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建议。
承诺人完全理解并且同意,承诺人不会串通、包庇、纵容增值服务提供商泄漏客户信息、擅自为客户开通数据及信息化业务或实施其他侵害客户权益的行为;承诺人不会串通、包庇、纵容渠道或系统合作商泄漏客户信息、侵吞客户话费、擅自过户或销号、倒卖卡号资源或实施其他侵害客户权益的行为。
承诺人完全理解并且同意,x北京公司有权在x北京公司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收回有关文件、资料、物品及其使用权。
承诺人完全理解并且同意,承诺人应对上述保密信息及其任何部分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直至该保密信息失去其保密性质并为公众所知悉之时为止;承诺人的保密义务不因承诺人调离岗位、辞职、被辞退、被开除而终止或解除。
承诺人完全理解并且同意,如果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中的保密义务,x北京公司有权选择采取以下措施:
1、对承诺人进行内部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调岗、辞退、开除。
2、对承诺人提起违约或侵权民事诉讼,要求承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x北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在商誉方面或经济方面的损失。
3、向公安机关报案。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