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正在被押的,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代为委托辩护人;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正在被押的,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