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十年工龄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内的,发给原工资。具体情况如下: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四条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 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