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有次数限制,只要符合政策和事实,拆迁就要给予补助享受拆迁安置。
农民为公共利益和地方经济发展放弃对土地占有,这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牺牲,国家理应出相应的补偿,将征地增值收益尽可能多地给予农民。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一个人不一定只能享受一次拆迁补偿,具体依据当地拆迁政策确定。拆迁补偿是基于征收房屋所有权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的补偿,房屋处于拆迁范围之内且被拆迁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的,均可得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