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带走违法或犯罪嫌疑人之后,随身物品应由警方暂时保管,如果查明其没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或者决定免予处罚的,物品会当场交还。如果需要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的,物品会由拘留所或者看守所统一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