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诉的提出:
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事实与理由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申诉不符合前述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十一条 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对于罪犯的申诉,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 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转递,不得扣压。
第二十四条 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根据罪犯的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