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对于挪用公款罪的涉案数额进行认定的规定包括: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一、现行挪用公款的定义有哪些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按照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挪用公款挪用时间判定
挪用公款挪用时间判定,挪用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中的三个月,认定的起算点应是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结算点应是实际归还之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三、挪用公款赌博罪判几年
挪用公款赌博符合《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形,是指挪用公款后,对被挪用的公款使用去向和用途属于法律所禁止的活动范围。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公款时间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应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