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1、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款合同,按照《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3年。
2、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款合同,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3、在两年内,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除非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欠款合同20年内不主张权利,才会超出法律时效。
一、贷款诉讼需要提交哪些证据材料
1、起诉状
应按照被告的人数加一份提供。起诉状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起诉人签名等内容。
(1)当事人系公民的,基本情况至少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住址四项,并尽可能提供其的手机、电话等连续方式。住址应填写经常居住地(即离开户籍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地方)。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填写户籍所在地。当事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基本情况应至少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地址三项基本情况,并尽可能提供电话(手机)联系方式。
(2)诉讼请求应具体明确,如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承担诉讼费用。
(3)事实理由应当明确具体,能够反映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因何原因借款、借款的时间、地点、经过、是否存在担保物权等情况。
(4)起诉状的结尾应由原告亲笔签名,不得代签。不会写字的,由其他人代签,并由本人按手印。原告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
2、当事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
(1)原告系公民的,应提供原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原告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证明主体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3)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所函,律师证原件、复印件。
(4)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原告不能到法院起诉的,应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委托手续的材料,该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为外文本的,应附中文译本。
3、相关证据材料,应按照被告的人数加一份提供复印件
(1)书面的借款合同;
(2)借据(欠条)、收条;
(3)银行转款证明;
(4)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录音证据、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
(5)债权相关的担保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6)存在关联诉讼的,提供相关法律文书。
二、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
1、借贷要有据。俗语说,亲兄弟明算账。许多民间的个人借贷发生在有一定关系的亲朋好友之间,借贷前,啥都好说,借贷后,矛盾百出。所以为了不致使借贷双方的关系恶化,借贷前讲清条款,白纸黑字立据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
2、约定好利率。利率一直以来就在借贷行为之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借款人期望以更少的成本获得更多的借款,放款人则向来想从贷款中赚取一定的收益。期望归期望,意愿归意愿,约定的利率还是要约定在合理且合法的区间内。根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能在银行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波动,但不得高于银行同档期基准利率的四倍。如,现行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6.0%,则民间借贷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就不得高于24%,高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3、借贷款项用途要合法。法律支持民间借贷依据贷款去向合理合法之上,所以若贷款用途不当,法律也不予保护。
4、借贷双方要区分好借条和欠条。一般而言,放款人要尤其注意这一点,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借条和欠条的应享受的利益主张存在一定的区别,借条反应双方借款合同关系,作为一种有法律意义的正式凭证,它的诉讼时效要长于欠条的诉讼时效,也即在保护放款方应享受的利益方面更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