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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有哪些类型,如何进行公司上市

2023-09-16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上市公司有哪些类型

1、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债券型上市公司

(1)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3)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4)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二、如何进行公司上市

第一、股份改制(2-3个月):发起人、剥离重组、三年业绩、验资注册、资产评估。

第二、上市辅导(12个月):三会制度、业务结构、四期报告、授课辅导、辅导验收。

第三、发行材料制作(1-3个月):招股说明书、券商推荐报告、证券发行推荐书、证券上市推荐书、项目可研报告、定价分析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第四、券商内核(1-2周):现场调研、问题及整改、内核核对表、内核意见。

第五、保荐机构推荐(1-3个月):预审沟通、反馈意见及整改、上会安排、发行批文。

第六、发审会(1-2周):上会沟通、材料分审、上会讨论、表决通过。

第七、发行准备(1-4周):预路演、估值分析报告、推介材料策划。

第八、发行实施(1-4周):刊登招股书、路演推介、询价定价、股票发售。

第九、上市流通(1-3周):划款验资、变更登记、推荐上市、首日挂牌。第十、持续督导(2-3年):定期联络、信息披露、后续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1、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何谓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是指该行为减少了破产人的现有财产后增加了破产人的负债,使得债权人的受偿比例受到了减损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直接或间接受害者是全体破产债权人。

2、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

3、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

4、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

我国破产法未规定破产撤销权的行使与当事人的主观态度的关联性,但在审判实践中,由于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涉及到相对人的利益,应适度地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恶意,其理论依据是我国民法关于破产撤销权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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