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怀孕的,可取保候审。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是怀孕妇女,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机制。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在执行死刑时发现怀孕的罪犯,应立即停止执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怀孕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主要不同:
1、刑事案件是指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了侵害。而行政案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
2、刑事案件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进而立案侦查、审判,并给予罚金、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事处罚。而行政案件则是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起诉,由法院来立案处理行政上的争议,确认、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
3、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是公诉机关或自诉人、被告人、被害人。在行政案件中,原告是公民或组织,被告是行政机关。并且行政机关是不可以起诉公民或组织的。
二、怀孕职工的劳动权益法律规定有哪些: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5、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且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