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起诉需准备的证据有以下几点:
1、门诊及住院病历。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6、死者尸体。
上述有关医疗事故案件的证据,有的保存在患者手里,如门诊病历及门诊X光片、CT片等,但更多的则被医院以档案形式保存。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