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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医疗事故时需要具备哪些证据

2023-09-15 来源:好走旅游网

在医疗事故纠纷中吗,患者应当提供的证据有:

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

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而患者当时所服用药品的处方笺的底方及其复印件、剩余药液及药品包装袋等。

除此之外,应当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提供证据。

一、济南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一申请流程参保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使用特药的,按规定先向定点医院申请,由责任医师开具《山东省大病保险特药使用申请及评估表》及处方,并选定定点药店。《山东省大病保险特药使用申请及评估表》应由责任医师签字盖章,定点医院医保办盖章。然后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山东省大病保险特药使用申请及评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申请通过可享受待遇一年。一年后仍需使用特药的,可申请延长。在定点医院或药店凭《山东省大病保险特药使用申请及评估表》及处方拿药即可。17种特药名单、定点医院名单、责任医师名单、定点药店名单见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官网通知公告。申请通过可享受待遇一年。待遇享受期满的参保人应重新办理申请(建议在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申请)。中途更换特药、责任医师或定点药店的参保人,也需重新办理申请,新申请通过时即终止原待遇。二报销流程大病特药需备案后,在特药定点医院或特药定点药店购药,自费结账。结账后,可携带报销材料到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服务大厅29号窗口进行现金报销,申报材料包括: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济南市区可不要开户行,其他需提供)。诊该病的首次病历。首次用特药期间的全套病历及后续每次用特药的医嘱单。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出入院小结,病理报告,基因检测,免疫组化,影像报告,诊断证明,医嘱等相关医疗文书。(加盖医院齐缝章)。门诊费用请提供门诊病历及确诊时的住院病历(资料同上,必须有病理报告)病历盖章。任医师开据的处方原件(责任医师需和申请用药医师一致,加盖人名章)。药发票原件。

二、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医疗损害过错鉴定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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