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认定医疗事故需要的证据包括:
1、病人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记录了患者主诉的基本情况、医生的体检、诊断和治疗意见和处方;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等,这些资料对于认定医疗事故也具有很大价值;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患者当时所服用药品的处方笺及其复印件、剩余药液及药品包装袋等就是重要证据,应注意保存;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手术中切除组织是证明有关手术失误的最重要的证据之一;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6、死者尸体,对于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案件而言,死者尸体是最有力的证据。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