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直接调解。找医院的医务科或医患纠纷办公室调解;
2、第三方调解,即医调委调解。找各县(市、区)政府设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院均有医调委的联系电话,免费提供调解服务;
3、医疗事故鉴定。到医院属地的卫生局医政科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4、法律诉讼。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为其转接法律援助热线12348。
一、医疗案件怎么处理
1、住院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持有异议,首先向科室主任反映,由科主任调查或安排有关人员给患方作出解释或答复。
2、对科室解释或答复的问题若有异议,患者或家属可投诉到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属医疗方面的问题,向医务科投诉;属护理方面的问题向护理部投诉;属医疗收费问题,向审计科投诉;属医德医风问题,向党办投诉)。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解释和答复。
3、对医院管理部门作出的答复意见仍有异议(属医疗质量或技术问题,可向市卫生局医政科申请医疗鉴定,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属于医疗服务及医疗行风问题,可向市卫生局监察科或市纠风办投诉解决)。
二、医生失职了怎么投诉
1.可以先向医院医务科或者医保办投诉。
2.讲清事情原委,由医院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3.如果不仅是态度问题,有明确证据表明该医生违反了卫生行政管理办法,或者病历,处方管理办法的,可拍摄视频或录音收集有效证据。
4.保留病历,发票等资料,再向卫生局投诉。